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傍晚宋平一个人,坐在回家的公共汽车上。中途他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上了车。宋平赶忙将头转向车外,全身不由的开始紧张、颤抖。他用余光看到,她就近坐在了,前门附近的一个空座上。忐忑不安的宋平,立刻起身冲下了车,神情慌乱的拦了一辆出租车向家逃去。
车到郊区,在公路边停下。宋平付了钱,不由得长舒了一口气,暗自庆幸逃过了一劫。可当他转身要往家走时,却一下子又怔住了。因为他看到她正一步一步的向他逼来。宋平连忙转身快走了几步,他百思不得其解,不可能啊!?她明明是在公交上,怎么会这么快?莫非她……
这时天已经黑了下来了,乡村的崎岖小路上,只剩下了他俩的身影。宋平快,她也快,宋平慢,她也慢,似乎她是跟定宋平了。宋平也不敢再多想了,开始小跑似的往家奔。啊!她竟然也小跑似的紧紧跟在后面,仍然是一副不依不饶的态势。慌乱的宋平,似乎都可以听到她急促的喘息声。
宋平心一横心说:对不起了,这可是你逼我的。只见他突然一个箭步,一下子窜到路边。迅速捡起了一块大石头,转身猛的砸向了她。只听嘭的一声,脑浆四射,人当即就断了气。就这样宋平,神不知贵不觉的背着一具死尸回了家。 "回到家,看着血肉模糊的她,和全身上下血迹斑斑的宋平,在恐慌的同时竟然想到了更变态的—奸尸。随后色胆包天的宋平,迫不急待的撕碎了她的衣服。像禽兽一样发泄了数次兽性后,仍不肯罢休。接着他又残忍的将其用斧头剁成了数块,掏了内脏,扔进自家的大铁锅里,煮了后津津有味的吃掉了。最后丧心病狂的宋平,擦了擦嘴边的鲜血,将一堆白骨和残余的人肉,一同埋进了屋后的小树林里。
刚埋完,这时忽然间乌云密布,雷雨交加。一个闪电,一下子劈着了,宋平刚才埋尸骨旁的那棵树。好险呀,再偏一点就劈死我了,宋平心里暗想。着了火的树被雨水浇灭了,只见一缕青烟直升云霄。吓得他双手抱头,跌跌撞撞的往家跑。
当跑到山坡时,他又忽然看到,有一位身穿一身白衣服的披头散发女子,正朝山上跑来。深更半夜,大概是鬼吧?宋平的心里又是一阵抽搐,全身上下的汉毛全都竖了起来。
等他偷偷的看清了“女鬼”的脸,双腿一软,吓的一屁股瘫坐在了地上。因为他看到的“女鬼”不是别人,正是刚才被他杀了、奸了、吃了、埋了的—那华。只见她头发散乱着,脸上红一块、黑一块,好像还在流血。宋平怎么也不敢相信,自己的眼睛。他拼命跑回刚才烧焦了的那棵树旁,用力去挖刚才自己埋的那堆尸骨。可挖了近半米深,却什么也没挖到,就连一丝骨渣也没找到。
“我埋的尸骨不见了!”宋平歇斯底里般的狂吼着,疯狂的又窜又跳。他看到自己的双手和脸上的血,顺着雨水在不停的流,只觉得头皮早已麻的失去了知觉。这时宋平仿佛听到远处有人在喊:“拿命来……”他抬头一看,那华正从远处向他飘来,他此时早已被吓得魂飞魄散,一边飞奔一边喊道“有鬼呀,我埋的尸骨不见了……,有鬼,真的有鬼!”
被吓的精神恍惚杀人恶魔,在公安局里主动交待了自己的全部罪行。可他说的最多的仍然是那句:我埋的尸骨不见了!审训他的民警在了解了全部详情后,告诉了宋平这件事的全部真相。
原来几个月前,宋平看到同事那华漂亮迷人。便在她下班回家路过的小树林里,用自制的迷昏药,将其迷奸。事后由于做贼心虚,总怕那华认出自己就是迷奸她的罪犯。于是索性辞了职,搬到郊区租了间平房躲了起来。可巧的是,那华的双胞胎姐姐—那茗,也住在宋平的那个村子里。那天她也正是到姐姐家去看望那茗,所以才有他俩在同一辆公交车上的巧遇。宋平心中有鬼,怕自己罪行败露,便下车仓皇而逃。他下车看到的其实是那茗。那茗外出回家,天色已晚,一个人走在乡村的小路上,感觉有些害怕。但她认识刚搬来的宋平,就尾随其后,想给自己壮壮胆。可不曾想,竟引来了杀身之祸。再后来的暴风雨和雷电劈焦了好几棵树,而不是一棵树,也都是一系列的巧合。慌乱中的宋平,又把另一棵被劈焦的树误认为,是自己刚才埋尸骨旁的那棵树,当然也就挖不到他自己埋的尸骨了。
再说那个“女鬼”—那华。她到姐姐家,等了许久仍不见姐姐回家,就满山边野的去找。宋平听到的“拿命来”,其实是那华在喊那茗。那华被大雨浇的头发散乱,脸上的妆也冲花了,样子吓人是一定的了。最重要的是宋平他自己心里有鬼。
真可谓不做亏心事,不怕鬼叫门!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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