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寿论(原文)
圣人体其道而不为也,贤人知其祸而不欺也,达人断其命而不求也,信人保其信而静守也,仁者守其仁而廉谨也,士人谨其士而谦敬也,凡人昧其理而敬非为也,愚人执其愚而不惮也,小人反其道而终日为也。
福者,造善之积也;祸者,造不善之积也。鬼神盖不能为人之祸,变不能致人之祸,变不能致人之福,但人积不善之多而煞其命也。富贵者以轾抛取为非分也,贫贱者以佞资取为非分也。神而记之,人不知也。夫神记者,明有阴籍之因。又,按《黄庭内景》云:“夫人有万余神,主身三尸、九虫、善恶,童子录之,奏上。”况有阴冥之籍也?愚痴之人神不足,神有余者,圣人也。变不可一二咎而夺其人命也。变有爵被人轾谤,及暴见贬黜,削其名籍,遭其横病者,多理辅不法所致也。理辅不正不死者,其寿余禄未尽也;正理辅而死者,蒜尽也。贫者多寿,富者多促:贫者多寿,以贫穷自困而常不足,不可罚寿;富者多促,而奢侈有余,所以折其命也,乃天损有余而补不足。亦有贫贱饥冻曝露其尸不葬者,心不吉之人也。德不足,是以贫焉;心不足,是以死焉。天虽然不煞自取其毙也,不合居人间,承天地之覆载,戴日月之照临,此非人者也。故有官爵之蜚分、车马之非分、妻妾之非分(已上谓之不仁之非分也);有屋宇之非分、粟帛非分、货易之非分(已上谓之不俭之非分也),则神而记之,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不过此;过此,神而追之,则死矣。官爵之非分者,崎岖而居之,贿赂而得之,德薄而执其位,躁求而窃其禄,求其躁取而必强,强而取之,非分也。即有灾焉、病焉、死焉,神而记之,人不知也。
车马之非分,市马赁其价而焉欲其良?水草而不时,鞭勒而过度奔走而不节,不知驱邓之疲,不知远近之乏,不护险阴之路。畜不能言,天误用力竭,此非分也。神已记之,人不知也。
妻妾之非分者,所爱既多,费用必广,淫义之道必在骄奢,金翠之有余,兰膏之有弃,恶贱其纹练,厌玉其珍羞。人为之难,尔为之易;人为之苦,尔为之乐,此非分也。神已记之,人不知也。
童仆之非分者,以良为贱,以是为非,苦不悯之,乐不容之,寒署不念其勤劳,老病不矜其困惫,鞭挞不问其屈伏,陵辱不问其亲疏,此非分也。神已记之,人不知也。
屋宇之非分者,人不多,构其广厦;价不厚,而罚其工人。以不义之财葺其无端之舍,功必至,饰必明,斤斧血力,木石劳神,不知环堵之贫,蓬户之陋,此非分也。神已记之,人不知也。
粟帛之非分者,其植也广,其获也劳,其农也负,其利也倍。蓄乎巨廪,动余岁年,盗贼之羁縻,雀鼠之巢穴,及乎群农负债,利陷深冤,此非分也。神已记之,人不知也。
衣食之非分者,纹采有余,余而更制箱箧之无限,贫寒之
不施,不念倮露之凌,布素之不足,以致度鱼鼠口,香眼腐烂,此非分也。神已记之,人不知也。
饮食之非分者,一食而其水陆,一饮而取其弦歌。其食也寡,其费也多。世之糠粝不充,此以膻腻有弃,纵其仆妾,委掷半涂。此非分也,神已记之,人不知也。
货易之利厚,不为非分;利外克人,此为非分。接得非常之利者,样也,小人不可以轻而受之。其所鬻者贱,所价者贵。彼之愚,而我之贼,贼而得之者,祸也;幸而得之者,灾也;分而得之者,吉也;屈而得之者,福也。
夫人之死,非因依也,非科寨也,盖以积不仁之多,造不善之广,神而追之则矣。人若能补其过,悔其咎,布仁惠之恩,垂悯恤之念,德达幽冥可以存矣,党不能逃其往负之灾。不然者,其祸日多,其寿日促,金之得盈,福之已竭。且无义之富也。人若奉阴德而不欺者,圣人知之、贤人护之,天乃爱之,人以悦之,鬼神敬之,居其富而不失其富,居其贵而不失其贵,祸不及也,寿不折矣,攻劫之患去矣,水火之灾除矣,必可保生全天寿矣。(录入后未校) |